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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5-24540 | |
| 發文字號:沁政辦函〔2025〕8號 | 著錄時間:2025-09-22 |
| 發文機關:沁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主題詞: |
| 標題:沁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廢止《沁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進一步規范沁縣戶用分布光伏項目建設管理 工作的通知》等2個文件的通知 | |
| 主題分類:其它 | 發布日期:2025-09-22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維護市場公平競爭,根據《長治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敦促函》(長市監反壟斷〔2025〕12號),經縣十七屆人民政府第77次常務會議審議同意,《沁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規范沁縣戶用分布光伏項目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沁政辦發〔2024〕5號)《沁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沁縣促進服務業提質增效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沁政辦規〔2024〕1號)予以廢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沁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9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